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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温州市市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4 10:22:00 点击:
 

根据2020年温州市市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决定开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2020年市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公告规定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详见《2020年温州市市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入围人员名单》。

二、时间地点

1.笔试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除报考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外),2020年8月24日(周一)下午在温州人才大厦办公楼3楼人才交流大厅(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5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报考市级公安机关及城区分局(不含洞头分区)、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于2020年8月25日(周二)在温州市人民警察学校(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2555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提供招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所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详见《2020年温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并携带单寸同底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在审核时段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3.具有特殊情形无法参加资格复审的,本人签署委托书(详见附件5)后,可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资格复审。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的,除按规定提供相应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发放《资格复审合格单》,其中报考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通过后先发放《体能测评通知单》,待体能测评通过后发放《资格复审合格单》。

5.考生如放弃资格复审的,请于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8月22日下午13:30前)联系招录机关并确认。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四、体能测评

1.报考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后,才能进行体能测评。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市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2.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入围体能测评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相关职位均不再递补。

3.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单位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五、疫情防控要求

浙江“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可进场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时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并服从现场防疫防控和工作人员管理,如身体出现不适症状,请及时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其中报考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防疫要求详见《2020年市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六、其他事项

1.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如变更联系方式的请及时与招录单位联系。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可按《资格复审合格单》要求的时间,在温州党建网(www.wzdj.gov.cn)、浙江省公务员考录系统(gwy.zjks.com)自行查阅并打印《面试通知书》。  

2.报考各县(市、区)机关单位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和体(技)能测评有关事宜请见各县(市、区)公告。

附件1:2020年市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安排表

2:2020年温州市市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入围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3:2020年市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资格复审、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4:市级招录单位咨询电话.docx

5:资格复审委托书




                                                                           温州市公务员局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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