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平阳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引进博士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我县助推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经研究决定,平阳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县农业信息中心拟面向全国公开引进博士学位研究生一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岗位
面向全国引进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审核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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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引进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从2020年7月13日至7月14日。
报名人员应于规定的时间将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如李四+浙江大学+土木工程+硕士研究生)发送至平阳县农业农村局公布的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人员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需收到平阳县农业农村局报名电子邮箱的回复邮件才确认本次报名受理成功,请报名人员注意。若出现技术原因,报名受阻,请及时电话联系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报名所需材料:(1)《平阳县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请下载填写后提交word电子稿及含有本人手写签名和免冠近期彩照的扫描件),二寸免冠近期彩照(电子版)。(2)2020年应届生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2020年应届博士研究生还须提供原已取得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其他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3)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个人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引进办法。(1)引进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规定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2)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面谈,以面谈考核的形式直接录用,通过考核的人员报县级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备案。(3)面试后择优确定拟引进人员,经体检、考察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体检、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3)高学历、高职称、有科研成果和主持过重大工程的人才优先录用。(4)引进人员为事业编制正式工作人员,在平阳县最低服务期年限为5年。
三、优惠政策
1、对县外引进的博士生和正高职称人才,县政府为其提供人才公寓(以“先租后售”的形式供应,在平阳服务满8年后按政府当时购置成本价供其购买)和每年2万元的生活津贴优惠政策。生活津贴享受期限为8年。政府未能提供人才公寓的,给予为期8年的异地安置补贴,补贴的标准为每年3万元;
2、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户籍可随调随迁,其配偶原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并符合接收单位相关条件的可调入平阳工作;
4、随迁子女入学享受本县常住人口同等待遇,原在重点学校就读的,可安排到相应的重点学校就读;
5、对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给予20万元的资助,资助款项分5年发放。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如想进一步了解,请登录http://www.wzpy.cn/。
咨询电话:0577-63724631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6日
附件:1、《2020年平阳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需求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