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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公开招聘人员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07 14:34:00 点击: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我所及所属企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隶属于自然资源部,是一座学科齐全、科技力量雄厚、设备先进的综合型公益性海洋研究机构。主要从事中国海、大洋和极地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与资源探测、勘查的高新技术研发与应用。建有自然资源部系统内唯一一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卫星海洋环境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和三个自然资源部重点实验室,与浙江省共建有浙江省海洋科学院。杭州国海海洋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国海院)是我所下属的从事海洋工程勘测、设计及相关研究的高技术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6个岗位6人,其中我所事业编制人员3人,国海院企业编制3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岗位1-岗位3的招聘对象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于2020年12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两类情形者视同对待: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2020年毕业的留学人员。
    岗位4-岗位6的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以报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主要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考察标准认定。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所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1-岗位3性质为我所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招聘岗位4-岗位6性质为国海院企业编制人员,享受企业编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16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8日-7月17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19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0年8月5日-8月7日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20年8月8日9:00-10:30,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素质测试》(题型为全客观题)。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8月1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选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岗位,由我所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
    参加面试前,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招聘岗位要求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由我所组织,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方式为:专业科目笔试、结构化面试,两项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专业科目测试针对应聘人员专业课程的掌握程度。结构化面试针对应聘人员的基本职业素质、科研经历以及对单位的认同度、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因素。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份,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资格复审和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和面试同期进行。由我所统一组织面试人员在指定医院体检。未经同意不参加体检或体检缺项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四)考察
    体检合格、面试成绩达到60分者方可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各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发现并经查实确有问题的,将取消聘用。
    四、其他
    1.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未认真填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被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我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分依次进行。
    3.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均在我所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4.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见附件2)。
    5.本次招聘工作具体咨询电话:0571-81963015(张老师)
 

    附件2: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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