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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医学定向培养招生(招聘)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4 11:03:00 点击:1858
   

根据浙江省卫健委、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社保厅《关于开展2023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23〕11号)精神,现就洞头区2023年医学定向培养招生(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23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为洞头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服务的洞头区户籍考生。

二、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及要求

招生专业

培养层次

招生人数

承办高校

就业方向

选考科目要求

备注

临床医学

本科

2

温州医科大学

基层医疗机构

化学、生物两门均需选考

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精神医学

本科

1

温州医科大学

基层医疗机构

中医学

本科

2

浙江中医药大学

基层医疗机构

化学、生物,两门选考其中一门

口腔医学

本科

1

温州医科大学

仁济学院

基层医疗机构

物理、化学、生物,三门选考其中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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