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卫健委、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社保厅《关于开展2023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23〕11号)精神,现就洞头区2023年医学定向培养招生(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23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为洞头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服务的洞头区户籍考生。
二、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及要求
招生专业
培养层次
招生人数
承办高校
就业方向
选考科目要求
备注
临床医学
本科
2
温州医科大学
基层医疗机构
化学、生物两门均需选考
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精神医学
1
中医学
浙江中医药大学
化学、生物,两门选考其中一门
口腔医学
仁济学院
物理、化学、生物,三门选考其中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