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温州市洞头区海霞文化发展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具有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
3.热爱海霞事业,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及工作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纹身,无残疾,口齿流利,无传染性疾病。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数
1.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下表
岗位
招聘计划
年龄(周岁以下)
性别
学历
户籍
专业
其他要求
备注
工作
人员
11
24
女
高中及以上
不限
1.身高160cm及以上、矫正视力(戴隐形眼镜)4.8及以上。
2.满足“优先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25周岁以下。
1.岗位性质为临聘人员,录用后编组至洞头先锋女子民兵连。
2.工资:年均收入约100000元(含五险一金等)。
3.优先条件(满足以下一项即可):①退役女兵;②军烈属或女子民兵连出队民兵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