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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面向优秀村社干部公开招聘2名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31 17:52:00 点击:1147
   

为进一步激励全区村社干部勇于担当、扎实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8〕20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和统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组〔2020〕1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瓯海区优秀村社干部公开招聘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其中面向村社正职招聘1名,面向社区两委招聘1名。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条件;

(六)现为瓯海区村社正职或社区两委,且在岗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社区正职、两委需为瓯海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含在岗享受待遇人员);

(七)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八)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

岗位类别

岗位代码

招聘计划数

岗位要求

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面向村社正职招聘岗位

0101

1

1977年4月12日及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现任瓯海区村社正职且连续任职满2年(年限截止到2023年4月30日)。其中,在村级组织换届前已经担任村两委正职,在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其换届后担任村两委副职的时间可纳入连续担任村两委正职时间计算。

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面向社区两委招聘岗位

0201

1

1977年4月12日及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现任瓯海区社区两委,在瓯海区专职从事社区工作满3年(年限截止到2023年4月30日),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持有国家级社会工作者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②瓯海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在岗期间年度考核有一个及以上年度为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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