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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9 12:02:00 点击:1349
   

为进一步激励全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勇于担当、扎实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8〕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鹿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其中面向社区正职招聘1名,面向其他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条件;

(六)现为鹿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且在岗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类别

岗位代码

招聘计划数

岗位要求

面向社区正职招聘岗位

001

1

197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现任鹿城区社区正职且连续任职满2年(年限计算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面向其他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

002

1

1981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在鹿城区专职从事社区工作满3年(年限计算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鹿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在岗期间年度考核有二个及以上年度为优秀等次;

2.持有社会工作者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鹿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在岗期间年度考核有一个年度为优秀等次。

003

3

1981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在鹿城区专职从事社区工作满3年(年限计算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持有社会工作者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 鹿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在岗期间年度考核有一个及以上年度为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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