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积极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满足我市高等院校、市属事业单位和知名企业高层次人才需求,服务“5+5+N”现代产业体系和社会事业发展,为温州冲刺“双万”城市、提速打造“全省第三极”提供有力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球开展温州市事业单位和知名企业招引优秀硕博人才工作(其中,我校引进52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引进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全国普通高校和国(境)外高校的博士研究生;
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附件1)、浙江省12所重点建设本科院校和5所省、部、市共建共商高校(附件2)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世界大学榜单排名前200位高校(附件3)的硕士研究生;
4.软科中国医药类大学排名前30位高校(附件4)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限报考卫技类岗位);
5.软科中国体育类大学排名前10位高校(附件5)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限报考体育类岗位)。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本科阶段为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的毕业生,以及已被温州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应聘知名企业岗位的不受学校范围和上述条件限制。
(二)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9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国内高校2025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国(境)外高校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包含各学历层次);
与引进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引进单位及具体岗位要求
1.本次共有80家企事业单位计划招引531人,其中事业单位35家249人,知名企业45家282人。引进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温州市事业单位2025年优秀硕博人才招引计划表》(附件6)、《温州市知名企业2025年优秀硕博人才招引计划表》(附件7)。
2.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引进岗位的专业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进行审查认定。上述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由应聘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引进单位应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