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2024年公开招聘20名农村职业经理人公告
10月10日,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公告,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农村职业经理人。据悉,本次共招聘20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0日。为深入实施现代“新农人”行动,加强乡村运营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乡村运营能力和水平,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经研究决定,温州市部分县(市、区)现面向社会招聘20名农村职业经理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职业素养;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队协作能力强,能吃苦耐劳,有扎根乡村的决心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其他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认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二、招聘程序
本轮农村职业经理人招聘需经过应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组织考察、录取聘用等程序。
(一)应聘报名
报名采取线上报名形式,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止。报名者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简历、荣誉证书、2024年9月前24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及报名岗位具体要求所需要的佐证材料等,原件拍照后,连同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报名表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和本人2寸免冠电子证件照,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下文),并在邮件“主题”栏标明:XXX应聘XX县(市、区)XX村(单位)职业经理人。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岗位所在县(市、区)对应聘人员的学历证书、身份证、相关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招聘岗位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数低于3人,由招聘主体研究决定是否招考。资格审查结果将于10月22日前以邮件形式回复。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采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应聘者工作思路、专业知识技能、分析判断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具体组织形式视各岗位实际报名情况另行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将于面试组织形式确定后,至少提前2天通知应聘人员。
(四)组织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排名,将排名前2名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其间可邀请考察人选到村实地走访、探讨经营思路,由各村社(镇街)班子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综合考察人员各方面条件,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录取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由市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经查实确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工作地点及薪酬待遇
(一)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为各招聘主体所属村社或乡镇,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基本工资18万元/年(泰顺县岗位为20万元/年),其中包含五险一金、福利费、工会费等;另有绩效奖励(由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强村公司自行制定)。首次聘期2年,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对合同期满确需续聘的,经综合考评,满足条件的可予续聘。
四、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招聘方对应聘者所提交的应聘资料严格保密。
2.面试、考察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请应聘者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兼报多个岗位,兼报多个岗位的以最早收到报名信息的岗位为准。如应聘人员未入围所应聘村社岗位面试人选,可结合本人意愿调剂至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村社。
4.进入考察但最终未被录用的应聘人员且条件优秀的,可结合本人意愿与未招到合适人选的招聘单位进行洽谈,双方达成聘用意向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5.鼓励职业经理人进驻村社后组建运营团队,除职业经理人本人外的其他团队成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合同,薪酬待遇标准由各村社自行制订后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对于成立3人以上(含职业经理人本人)运营团队的,每年由市级组织对运营团队进行年度经营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团队工作经费补助。
6.报名信息接收邮箱与各县(市、区)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