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龙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公办学校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9〕48号)和《中央编办关于地方事业编制挖潜创新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4年龙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名额、年龄、学历学位、户籍、教师资格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在读研究生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户口尚在迁移的人员(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7月2日)。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龙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专业审查认定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以及国(境)外高校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及培养目标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二)面向“龙港市退役军人”招聘的岗位,仅限从龙港市(含原苍南县龙港镇、巴曹镇、芦浦镇、云岩乡)征兵办公室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历年已有资格参加政策性岗位安置、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报考。 报名时需上传入伍通知书及退役证。
(三)硕士研究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背景申报学科岗位,报考岗位须与教师资格证书学科相对应且与本科所学专业对口或研究生所学专业对口。
四、报考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址:https://lgshsyj.zhaopin.zj.cn
报名时间:2024年7月9日9时—7月11日14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9日9时—7月12日14时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逾期不再受理。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受报名人数等因素影响,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认真选择报考岗位,并尽量预留足够的资格初审时间。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要于7月11日上午11:30前以书面形式向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地址:龙港市行政副中心2号楼507办公室)。
2.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7月13日9时—7月15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报平台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缴纳考试费用为5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18日9时—7月19日17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陆招聘考录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凭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在此期间,准考证遗失的可自行登入再次打印。
(二)笔试
1.笔试内容:报考岗位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占30%)。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7月20日(星期六)9:00--10:30,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合格分数线:本次笔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资格复审对象。
4.入围资格复审条件: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拟试课对象(如低于开考比例直接进入试课)。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试课对象。
(三)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
1.资格复审对象名单、时间、地点将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2.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试课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由龙港市社会事业局组织对拟试课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发放《试课通知书》,试课具体时间、地点见通知书。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试课资格;凡在试课4天前(不含试课当天),具有试课资格的人员向市社会事业局书面确认不参加试课的。
出现以上情况的,其空缺试课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此类递补只进行一次。其他出现的试课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请符合递补条件的报名对象须保证手机畅通,因无法联系到考生的(首次联系无果后,发送短信提醒,半小时内再经2次电话联系,仍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入围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需随带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随带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按顺序装订。复审合格者交齐复印件,不合格者不收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2024年龙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报名表》,一式一份,由考生本人签名,作为材料封面。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第一页、有登记地址页>、本人页)。
(3)已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注:①2024年当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相应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高校出具的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证明>)以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名。
(5)面向“龙港市退役军人”招聘的岗位:提供入伍通知书及退役证。
(6)报考012幼儿园管理岗的,还需提供:①省二级及以上(不含预评)幼儿园等级证明、②近3学年(2021-2023学年)教学副园长及以上任职证明且要求现需任职(模板参照附件4)、③近3年(2021-2023学年)劳动合同、④近3年(2021-2023学年)个人社保证明。
(四)试课
(1)试课时间:《试课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
(2)试课内容:报考岗位的教材内容。
(3)试课分值:总分100分,试课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取。
(4)试课形式: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课,准备时间为40分钟,试课12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5)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试课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则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①试课成绩高者优先;②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③毕业证书落款时间(计算至月份)早者优先;④若以上均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课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此类递补只进行一次。
入围体检人员在妊娠期内的,须在体检工作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入围考察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
报名时尚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并提供相应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报名时尚未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五、公示、择岗与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需参加龙港市社会事业局组织的分学科岗位公开择岗(女教师因怀孕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先参加岗位选择,待体检合格后,再办理有关手续,正式予以聘用)。择岗办法和具体岗位设置另行发文。
2.择岗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后的拟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3.在职人员应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在龙港市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年。
六、其他告知事项
1.户籍参照《2024年龙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岗位一览表》,其中温州市户籍含温州市各县(市、区)。
2.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4.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招聘全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5.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和龙港市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0577-59911872、0577-68662770
监督电话: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机关党委0577-59911863
附件:
附件1 2024年龙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岗位一览表.docx
附件2 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