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选聘工作安排,现将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名称:温州市瓯海中心区建设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岗位(岗位代码:0901)。
二、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23年5月19日(周五)(下午1点30分至17时30分)在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瓯海大道 989 号瓯海农商银行总部大楼温州市瓯海中心区建设中心 2016会议室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资格复审材料:(1)本人身份证;(2)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3)各层次(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认证书(打印稿);(4)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5)个人单寸照片2张(照片后面备注姓名),以上(1)-(4)证件考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原件交还考生留下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认证书(打印稿)。国境外留学尚未毕业人员或未认证人员,要求提供《国境外留学人员未持有学历学位认证书承诺》。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或者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不予入围面谈。
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温州市瓯海中心区建设中心综合科,联系电话:0577-86295665。
附件:
1、资格复审委托书
2、国境外留学人员未持有学历学位认证书承诺
附件1:资格复审委托书.docx
附件2:国境外留学人员未持有学历学位认证书承诺.docx
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