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瑞安市委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的通知
因工作需要,经市委办公室室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岗位及范围
(一)选调岗位:
岗位一:综合文字岗位1名。
岗位二:综合管理岗位1名(从事综合协调、行政事务等工作)。
(二)选调范围:瑞安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公人员)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二)年龄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均满足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规定更长服务期限的,从其规定。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档)。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三、公开选调的程序
(一)推荐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报名人员要如实填写《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两寸照片2张。报名时间:2023年4月19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市委办公室人事行政科(地址:市政大院市委A幢105室,联系人:张远会,联系电话:65811121)。
(二)资格审查。市委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选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名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经资格审查,如有选调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足1:3的,相应岗位将取消选调,选调计划被取消的有关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三)笔试。笔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注重对应试者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的测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和口头表达能力的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主动放弃面试的,依次替补。
(五)组织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遇同分的,均予以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注重考察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如有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资格的,其空缺资格根据该岗位报考人员中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讨论决定。综合笔试、面试成绩及考察情况,由市委办公室室务会议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轮岗试用。将讨论决定的拟选调人选,安排到市委办公室相关科室轮岗试用1个月。试用合格者,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及选调过程中有关事项可向市委办公室人事行政科咨询(联系电话:65811121)。
扫码下载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