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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3年第一批,非教学岗位)

发布时间:2023-03-06 14:02:00 点击: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温州医科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温州医科大学是浙江省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单位位于温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16个岗位65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温州医科大学招聘计划表(2023年第一批,非教学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管理岗位招聘对象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博士研究生不限届别);留学归国人员。两类情形者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对待:在两年择业期内(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3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其他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3年7月31日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内报备员额管理,全部实行聘用制。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3月19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https://zp.wmu.edu.cn/login)(此报名系统为本次招聘唯一报名平台,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实名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变更报考岗位,请报考者考虑成熟后填报。报名成功与否,以系统报名状态显示信息为准。

填报注意事项:

(1)请使用电脑端登录系统,建议使用Chrome浏览器,选择相应招聘批次和岗位。

(2)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须填写完整,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上描述一致。应聘人员还需根据岗位具体要求将简历和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汇总生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其他实践经历、情况附件”处。

(3)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应聘者可更改报考岗位;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变更报考岗位,请考虑成熟后填报。在报名期间,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2. 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报名平台同步进行,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通过网上平台或短信反馈理由。请应聘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逾期将不能修改相关信息和重新报名。

本次招聘计划中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招聘;辅导员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2,其他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达不到该比例要求,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3. 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将于2023年3月下旬在指定网站公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和考试有关安排,并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详见温州医科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按笔试40%、面试60%比例计入总成绩。博士研究生以及图书馆(期刊社)图书岗(A14-23-009)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不经折算)即总成绩。

1. 笔试

笔试初定于2023年4月上旬举行。具体安排以网上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管理和辅导员岗位重点考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写作能力,医疗卫生、会计、工程、实验、出版等专业技术岗位主要考查相关岗位综合性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考试时间约2小时。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管理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其他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 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面试前,考生需在指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党员证明、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岗位不再安排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内容主要考查应聘者对岗位的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除前述已明确的外,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相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入职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温州医科大学网站(http://www.wmu.edu.cn/,“人才招聘”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温州医科大学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7-86689702 (温州医科大学纪委)。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邮编:325035)。

咨询电话:0577-86689737(高老师、黄老师)

邮箱:rscrck@wmu.edu.cn



附件:温州医科大学招聘计划表(2023年第一批,非教学岗位).xlsx



温州医科大学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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