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计划
具体选调单位、选调岗位、选调名额和岗位条件要求详见《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现为泰顺县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卫生、教育系统及省市垂管部门人员);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四)大专以上学历;
(五)工作年限:县级机关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聘用在本县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且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乡镇事业人员,须聘用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且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年限计算统一截止到2022年10月20日。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七)符合泰组〔2022〕40号文件相关规定;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或涉及机构改革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采取“自愿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0日—11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地点:泰顺县罗阳镇廊桥大道76号生态环境大楼802室,联系电话:0577-67616108。
2.报名办法:报名者从泰顺党政网下载并如实填写《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近期免冠电子1寸正照)(附电子版),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意盖章后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审批同意后,持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及近三年考核情况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本次选调考试设置1:3开考比例,如果未达到开考比例,选调人数则相应核减。
(二)资格审查。选调单位负责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下一选调程序。面试结束后即公布成绩,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突出岗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精神面貌、岗位匹配、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度等。经考察,发现有不适宜选调的对象即予以取消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并进行考察。
(五)讨论决定。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在考察、公示等阶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选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责任。
(三)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选调工作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持非必要不出行,考前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份,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和体温检测,确保健康安全参加考试。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1.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docx
附件2.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