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阳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平阳县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平阳县机关党员服务中心管理岗位1名
二、资格条件
选调对象应当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的品行作风和较强的工作能力,除此之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2.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除试用期年度考核为不确定等次外)。
3.具有计算机专业岗位或综合文字工作经历2年以上。
4.符合事业人员调动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乡镇服务年限满5年,机关单位服务年限满3年)。
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未满有关部门规定的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审核。报名人员在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下载《县直机关工委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为县直机关工委办公室(天来巷27号原房管局大楼四楼402室)。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其他专业证明材料(如计算机专业学历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计算机从业资质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同底免冠单寸照片1张。报考者应对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若选调岗位数和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则取消本次公开选调。
2.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基本公文运用和计算机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等,笔试分数采取百分制。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选调岗位数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县直机关工委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入围人员须在考察前向县直机关工委提交所在单位同意选调的书面意见,否则取消考察资格,其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确定选调人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经综合研判,按照岗位匹配性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直机关工委负责解释。联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陈自强、13868558718(658718)。
附件:县直机关工委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