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人才招聘10名公告(六)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备案,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直属温州市人民政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位于东海之滨,坐落于温州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区域优势明显,生态环境优美,综合交通便利,校园环境一流。因学校招生规模扩大和办学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要求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人才需求计划(六)
二、用人方式和待遇
1.人事关系按照人事代理方式管理,学校与人事代理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列入校编。入职后,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和中级职称的硕士研究生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或虽没取得硕士研究生资格但取得高级职称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经学校评选,可列入参照事业编人员管理,享受在校事业编人员同等待遇。
2.工资待遇按照温州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谈、考试、体检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10日止。
(二)报名方式和审查
1.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请应聘者提供报名资料,填写《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并连同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df86556959@126.com邮箱(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和材料缺少属无效邮件。
2.相关报名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大学起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具体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若为中共党员(含预备)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为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在读学籍证明。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考核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面谈
资格审查通过者,携带报名提交的相关材料所需材料原件参加面谈。面谈未通过的考生,不进入考试环节。具体面谈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由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采取试讲+开放性面谈相结合方式分批进行,试讲和开放性面谈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考事业单位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六)聘用
1.拟聘人选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选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经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433号
邮政编码:325000
联系电话:0577-86556959;13256516525(林老师徐老师)
网址:http://www.zjdfp.edu.cn/
邮箱:df8655695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