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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6 10:54:00 点击: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是温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为浙南闽北唯一一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优质高职院校。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全部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1年上半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至2021年5月31日。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和《关于公布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1〕1号)。

三、招聘方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16时止。报名日期以招聘网站申请提交时间和邮箱发送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

请报考人员登录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引进”栏---点击“招聘网站”---选择右上角“注册”,注册账号密码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点击“申请职位”---报名提交相关信息,同时将与详细个人简历、身份证、一寸免冠电子照片、各层次学历学位证(国内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获奖证书等应聘岗位相关的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rsc@wzvtc.cn(邮件大小不超过6兆,邮件主题请标明“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姓名+应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1.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在报名结束7天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以招聘网站内审核结果为准。

2.资格审查后,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需满足招聘计划数的3倍,达不到比例的商市人力社保局确定是否开考。

(三)现场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和远程面谈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茶山校区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官网通知,复审通过者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名及录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两部分。

1.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与专业相关的技能,采用百分制。根据报考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试讲。

2.试讲。提前2小时封闭式备课制作PPT,试讲时间10分钟。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试讲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与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届时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分批公布。

2.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负。

3.体检、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4.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的体检或考核资格,学校可根据实际考核情况进行替补,认定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四、公示与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及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公示结束30个工作日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拟聘用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入职后相关职务资格评聘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执行。 

五、相关事项说明

1.本公告公示期自2021年6月15日起至6月23日止,共7个工作日。考生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6月23日前向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提出书面意见,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5.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6.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8.招聘相关事宜将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及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请及时登录查询。

9.考生参与应聘的往返交通费及在温食宿费用等由考生自理。 

10.未尽事宜,按《2021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11.本次招聘工作由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有关事项。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本次招聘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老师

邮箱:rsc@wzvtc.cn

咨询电话:0577-86681506

 

 附件:

        附件1 2021年上半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x

         附件2 工作经历证明.docx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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