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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0 17:17:00 点击:
 
各位进入体检的考生:
根据《2021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工作安排,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日期:定于2021年5月27日(星期四)统一组织体检。请您配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费现金360元,于2021年5月27日早上7点10分准时到乐清市人民医院门诊四楼(老体检中心)大会议室集中(从市人民医院急诊中心南大门进入到门诊四楼),统一参加体检。
三、按时参加体检,谢绝家属陪同。根据《2021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不按时间、地点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如遇其他特殊重要原因不能参加体检的,必须提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并经同意后统一安排择日体检,并在统一规定的时间之内完成体检(联系电话:0577-61882273)。
四、体检标准: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五、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六、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另可适当多带点现金以备加检项目所需。
体检须知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女性入围体检人员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报到后即告知带队人员,勿做胸部X光检查。
4、为方便胸片拍摄检查,体检时的着装要求:上衣无纽扣、无拉链、不佩戴项链,女性建议穿运动内衣,不穿裙装,不穿裤连袜。
5、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
6、报到后,不得再与外界联系,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并上交统一保管。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在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体检结束后,请即开通手机,以便有事联系。
10、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疫情防控要求须知
(一)符合以下情形的,可参加体检
1、“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的。
2、“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
3、“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
4、考生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参考地人事考试机构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
(二)有以下情况的,必须提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并经同意后统一安排择日体检。
1、按以上规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无法提供的。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3、入场时“健康码”为绿码但测量体温37.3℃以上的。
(三)做好个人相关准备工作
1、提前申领好浙江“健康码”。
2、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
3、提前做好出行安排,提前到达体检点。
4、进入体检点,提前戴好口罩,打开手机上的“健康码”。
 
附件:2021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体检考生名单
                               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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