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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8 10:22:00 点击:
 

有关考生:

根据2021年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安排,现将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

二、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21512日(周9时至12时在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岙街道人民16号)6楼进行,采取各招聘单位现场设摊、现场收取考生材料、集中材料交叉复审的方式进行。

三、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区殡仪服务中心岗位(职位代码:0201)的,还须提供退伍证,洞头先锋女子民兵连海防巡逻排服役2年以上现役官兵参报考须提供女子连现役及服役年限证明。

四、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考虑到实际情况,资格复审可以委托他人代审,但需提供复审委托书。

五、其他事项届时在洞头区政府网发布。

 

资格复审委托书.docx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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