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水利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市水利局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及岗位
(一)选调范围:瑞安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瑞安市水利综合管理中心专业技术岗位2名。
二、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二)年龄在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新聘用乡镇(街道)事业工作人员须满5年服务年限。教育、卫计等系统报考的,须符合服务年限相关规定。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水利、桥梁、
市政、文秘类专业,水利类专业优先考虑。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档),身心健康。
三、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在2021年4月29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由报名者填写《市水利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持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1张到报名地点(瑞安市滨江大道368号气象防汛大楼1509室)报名。
(二)资格审查。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报名人数和选调岗位数比例不低于3:1,不足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选调岗位数。
(三)面试。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和口头表达能力的测试。
(四)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注重考察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有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五)公示。根据面试成绩及考察情况,由市水利局党组会议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瑞安市水利局信息公开网公示7天。拟选调人选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的,或者其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可依次确定递补对象。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流动手续。
未尽事宜及选调过程中有关事项可向市水利局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65633941)。
附件: 瑞安市水利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瑞安市水利局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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