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助力“510计划”攻坚行动,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满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及《关于下达2021年度泰顺县事业单位招聘事业人员用编计划的通知》(泰编〔2021〕2号)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泰顺县事业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要求详见《2021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报考者须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或者泰顺县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以2021年3月1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非泰顺县常住户口人员,其配偶(以2021年3月19日的法定婚姻关系为准,下同)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的,也可以报考; 泰顺县气象防灾减灾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户籍不限。
以下三类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不受户籍限制:1、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2、全国“双一流”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其中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相一致;3、留学归来,所取得最后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须是2021年QS世界大学排名榜前300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三)各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参阅附件1,各岗位报考专业资格审查办法参阅附件2。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资格条件。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1年3月19日。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报考岗位,考生原则上应于2021年9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下列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1、2019年、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2019年、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毕业生可放宽年龄至40周岁;2、2019年、2020年毕业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3、2019年、2020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经统招,学历学位双证齐全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面向残疾人招聘的事业单位岗位,限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听力、言语、肢体、视力等障碍者,残疾等级:听力、言语、肢体、视力为三、四级,并具备正常履职、独立开展工作的身体条件者报考。
在2021年3月19日前取得其他非全日制院校(含成人高考、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大专或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泰顺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和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网络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分类聘用”的方式。
(一)报名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8时至2021年4月4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报考人员应登陆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平台(http://182.92.48.112:82),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考岗位的,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29日8时至2021年4月4日24时。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相应栏内说明理由。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资格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期限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超出报名时间期限将不再予以改报。
3、缴费确认
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4月5日9时至2021年4月7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平台(http://182.92.48.112:82)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4月6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提交到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顺县罗阳镇城北路153号人力社保办公楼303室),经审核后免收考试费。报考残疾人专岗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4、经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后,原则上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1:3的比例开考。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对少数紧缺专业岗位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开考比例(个别实行等额考试的岗位,考生考试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才可进入下一环节),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县人力社保局 网站http://xxgk.ts.gov.cn/col/col1308660/index.html(以下简称相关网站)公布相关公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报名该岗位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依据通知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退还考试费。
5、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的时间:2021年4月17日9时至2021年4月24日9时。
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平台(http://182.92.48.112:82),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科目共两科,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分别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各科成绩按50%计入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和科目均为:
4月24日上午 9:0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时,考生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分别按以下办法确定: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当提交的材料有: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2张、户口簿(本人户口在泰顺的提供户口本;本人户口不在泰顺的须提供有迁出、注销记录的户口本;与父母分开不同户口本的,还须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籍贯证明)、毕业证书、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岗位报考条件规定的相应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国(境)外留学归来毕业生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学历毕业证书的,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开具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
参加资格复审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结合考生现场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考生报名注册时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需进行面试的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内放弃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该岗位资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造成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除需面试岗位外的其他岗位,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该岗位资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造成的空缺名额可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报名注册及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面试
泰顺县融媒体中心编导、技术人员、摄影摄像、文字记者等4个岗位需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入围面试比例、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计入考试成绩办法详见附件1。面试工作由县融媒体中心牵头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准考证领取等事项届时由牵头组织实施单位告知入围面试考生。
其他岗位无面试要求。
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所造成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
无面试要求岗位,考试成绩=笔试成绩;有面试要求岗位,考试成绩构成办法详见附件1。
体检环节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如遇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同分的,则一并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社保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体检环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不得进入考核环节,所造成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向残疾人招聘的事业单位岗位的体检工作由县残联、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实施。入围体检考生应先按公务员体检有关程序和标准完成体检各项目检查,其中与残疾类别相对应的体检项目检查结果不列入公务员体检指标认定的范围,但残疾项目需按有关要求另行复核检查,作为核对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使用。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采取调阅查看考生个人的学历、工作档案,到有关单位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考察环节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入围考核资格的,所造成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确定拟聘用人选时,无面试要求的岗位如遇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同分的,以考生《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分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有面试要求的岗位如遇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同分的,以考生面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的,以考生《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分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如《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亦相同的,则采取重新考试的方法,以高分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前,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合并招聘岗位人选岗位落实办法另行研究确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四、其他事项
1、为严肃人事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无特殊标注岗位,大专或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或本科及以上学历(留学生具有国家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大专或本科以上学历认证证明)和其他非全日制院校(含成人高考、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大专或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考试范围参考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公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试大纲》(附件3)。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的辅导培训。
4、本公告由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及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事项请关注相关网站或向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联系电话:0577—67595516)。
附件1:2021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2: 2021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rar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