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苍南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和体(技)能测评的通知
根据2021年苍南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决定开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根据2021年苍南县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公告规定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详见《2021年苍南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入围资格复审和体(技)能测评人员名单》(附件1)。
二、时间地点
1.报考苍南县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考生,3月2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在苍南县行政中心719办公室(灵溪镇人民大道555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报考苍南县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3月9日(星期二,)上午8:30前到苍南中学(灵溪镇仁英路877号)报到,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考生超过报到时间15分钟仍未到达现场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3.报考苍南县各级机关其他职位的考生,3月7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在苍南县行政中心7楼2号、3号会议室(灵溪镇人民大道555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未在规定时段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2021年苍南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安排表》(附件2)。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有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浙江“健康码”绿码进场,现场填报健康状况承诺书,携带《2021年温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回避关系情况报告表》(附件3)、本人单寸同底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张(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3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提供招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所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详见《2021年温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2021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发放《资格复审合格单》。其中报考苍南县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通过后方能参加体能测评,待体能测评通过后发放《资格复审合格单》。
考生如主动放弃资格复审的,请于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联系苍南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联系方式:0577-68881938)并确认。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具有特殊情形无法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本人签署委托书(详见附件4)后,可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资格复审。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的,除按规定提供相应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须亲笔签名,并在名字上加按指印。
四、体(技)能测评
报考苍南县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后,立即进行体能测评。考生在资格复审通过后由工作人员带至检录处进行检录登记,完成检录后由引导人员带入各测评区域测评,测评完成后需现场签名确认。
体能测评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关于转发中组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的通知》(公政治传发〔2020〕2号)实施。测评项目分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共3项。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只测评1次。考生年龄以体能测评开始第1天(2021年3月9日)为年龄的计算节点。
考生对本人或其他考生体能测评成绩、结论有异议的,需在本组相应测评项目结束前提出,由仲裁组现场仲裁,逾期不予受理。
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相关职位均不再递补。
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除考生本人外,考生家长、陪考及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体能测评区域。考生应自带饮用水,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场地,不得穿钉鞋。若有舞弊行为者,取消体能测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生在测评前应确保饮食卫生和睡眠充足,并对自身身体状况开展自我评估,患有严重疾病或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等情形,不建议参加测评。
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后,还须参加省军区统一组织的军事技能测评。
军事技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执行,三个项目总分低于180分的不具有面试资格。
体(技)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单位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五、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应按浙江省公务员局2月8日发布的《2021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省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疫情防控公告》(详见附件5)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健康管理等各项工作。
考生应根据防疫要求和自身情况提前安排来温返温时间。资格复审、体能测评期间,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资格复审、体能测评时按照考务或裁判人员现场指令摘下口罩外,其余时间均需佩戴口罩,并服从现场防疫和考务管理,如身体出现不适症状,请及时告知现场工作人员。
资格复审和测评过程中,如出现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受控转移至指定地点,视测查情况,采取“特殊场次测评”或“转送至定点医院排查”等处置措施。
六、面试安排
面试定于3月13日(周六)-14日(周日)举行。3月11日起,考生在温州党建网(www.wzdj.gov.cn)或浙江省公务员考录系统网站(gwy.zjks.com)自行查阅并打印《面试通知书》,并按《面试通知书》要求的报到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七、其他事项
1.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如变更联系方式的请及时与招录机关单位联系。对资格条件、体(技)能测评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公务员录用有关政策,可咨询苍南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0577-68881938。
2. 如因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规定或天气恶劣等原因的,导致资格复审或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变更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浙江省公务员考录系统网站。
附件:1.2021年苍南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入围资格复审和体(技)能测评人员名单.doc
2.2021年苍南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安排表.doc
5.2021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省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疫情防控公告.docx
苍南县公务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