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公告(三)
温州市文化馆(温州大剧院管理中心)是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 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基层文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复函》(浙人社函〔2015〕114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活动策划1名、平面设计及视频制作1名、舞蹈编导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体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0年年温州市文化馆(温州大剧院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8日(周日)。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请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扫描后发送至邮箱22948779@qq.com,邮件主题标明“×××应聘温州市文化馆(温州大剧院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岗位”字样,原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审查。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期为准,逾期报名无效。咨询联系人和电话:吴老师,0577-88364150。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温州市文化馆(温州大剧院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获奖证书等,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必须提供单位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
温州市文化馆(温州大剧院管理中心)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起5天内,由温州市文化馆(温州大剧院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电话反馈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告知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携带相关原件通过资格复审后即可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确认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不开考。取消招聘计划的将在温州人才网和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考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4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活动策划岗位和平面设计及视频制作岗位笔试分数从高到低取前10名进入面试,舞蹈编导岗位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网站上公布。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公共文化服务基础理论知识、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创新能力。
2.面试。
(1)活动策划岗位:采取现场问答的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养、活动策划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及运用能力。
(2)平面设计及视频制作岗位:采取上机操作的方式,主要测试制作平面和视频作品的能力,考试所需笔记本电脑和设计制作软件由考生自备。
(3)舞蹈编导岗位:包括自选舞蹈表演和现场命题舞蹈编排,主要测试舞蹈表演能力、专业水平和创编能力,所需音乐、服装等由考生自备。
3.考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核
体检对象按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人才网和温州市文化旅游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绪。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三、其他
1.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招聘相关事宜将在温州人才网和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网站上公布,请及时登陆查询。
5.本公告公示期自2020年10月26日起至11月3日止共7个工作日。考生对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6.其他未尽事宜,参照《2020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7.本公告由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温州市文化馆(温州大剧院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