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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2020年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19 13:33:00 点击: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鼓励全日制应届毕业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7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征兵工作意见》(浙政发〔2012〕93号),以及八部委联发的《浙江省大学生征兵工作实施办法》(浙司联〔2016〕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今年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从乐清市应征入伍的,且2019年12月份和2020年9月份退役的乐清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大学生士兵。

2、从乐清市应征入伍的乐清籍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新生,退役后继续就读,2020年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从乐清市应征入伍的,2018-2019年在部队办理退伍手续,非个人原因滞留部队,且未参加过往年乐清市面向退役大学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的乐清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大学生士兵。

二、招聘条件及相关规定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心理健康;

3、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历;

4、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处分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列入招录范围。

三、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

招聘

人数

经费

形式

专业

要求

学历

要求

市雁荡山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1名)、雁荡镇综合事业服务中心(1名)、

大荆镇综合事业服务中心(1名)、

南岳镇综合事业服务中心(1名)、

磐石镇综合事业服务中心(1名)

5人

全额

拨款

专业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乐清市虹桥粮食批发交易有限公司(1名)、

温州市雁荡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名)、

乐清市人才有限公司(1名)

3人

国有企业

专业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89时—10月29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0月289时—10月30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址: http:// 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并报名确认后,由市人武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

2、缴费确认

时间:10月319时— 112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作自动放弃。

3、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11月119时—11月149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完成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况信息申报并填写承诺书后,同步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1、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14日。考生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笔试,缺一不可。总成绩满分100分。

1)考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80%。

11月14  上午  9:00~10:30  《综合素质测试》

本次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科目采用读卡评卷的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2)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服役表现考核量化评分,占总成绩20%。

项目1

考核记分内容和标准

项目2

考核记分内容和标准

服役年限考核考核记分(总分10分)

每年计1分。(服现役不满6个月的按6个月计算,计0.5分;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计1分;总分不超过10分。)

奖励记分(总分10分)

嘉奖(1分/次)、三等功(5分/次),总分不超过10分。

记分说明

服役表现考核量化评分以个人档案材料为依据,总分20分,计总成绩的20分(总成绩总分100分)。

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80%+《士兵服役表现考核量化评分》。

2、笔试疫情防控要求                                1)参加本次笔试的所有考生请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如有异常情况,须主动向乐清市人武部与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

2)参加本次笔试的考生须在笔试前14天(11月1日前)申领浙江“健康码”(温州)。“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

3)“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乐清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为准)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

4)“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乐清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为准)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浙江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5)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市人武部和市人力社保局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笔试。

6)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7)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8)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做好考试期间的个人防护。

9)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生考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将启动应急处置流程进行管控,考生须全力配合。

10)考试结束后,考生依次有序离开考点。

11)考生刻意隐藏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因故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作缺考处理。

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请考生随时关注“乐清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

六、资格复审确认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总成绩同分的,按以下次序优先:①少数民族优先;②学历高者优先,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2、具体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在乐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和乐清人才官方网(http://www.yqhr.com.cn/上发布,不另给个人发放通知。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以上网站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七、审核、体检

1、对初定对象进行审核(含综合治理),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2、审核合格的,统一参加体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乐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和乐清人才官方网(http://www.yqhr.com.cn/发布,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其空缺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八、公示、聘用

1、审核、体检通过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乐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和乐清官方人才网(www.yqhr.com.cn)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之日起不予递补。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单向选择聘用单位;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一律要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其人事档案由市人才服务管理中心代理。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后续有关此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发布在乐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和乐清官方人才网(www.yqhr.com.cn)。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3、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市人武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5、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自2014年10月起,其它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清市人武部、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负责解释。

市人武部咨询电话:0577—62523362

市人力社保局咨询电话:0577—61882273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电话:0577—61882065

 

 

                                                                    乐清市人民武装部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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