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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市外事业人员10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07 10:58:00 点击: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24号)等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2020年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市外在编在岗事业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本人、配偶或父母的户籍或原籍在瑞安市。

(四)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五)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紧缺岗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到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须为公开招聘方式取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确定等次)。

(七)新聘用事业人员服务期满3年(含试用期);乡镇(街道)事业人员在乡镇(街道)服务期满5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规定更长服务期限的,从其规定。服务期计算截止到2020年9月10日(以聘用介绍信落款时间为准)。

二、选调岗位及条件

选调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附件1。

三、选调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1日——9月18日

报名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岗位代码+岗位名称+专业”,如李四+001+规划建设+土木工程)发送至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子邮箱rarsjsyk@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网络报名人员电子邮件发送成功且在收到报名电子邮箱的回复邮件后(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初审)确认是否报名成功。若因网络原因报名受阻,请及时联系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577-65812876。

2.报名所需材料:《2020年瑞安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下载填写后提交word电子稿及含有本人手写签名、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及盖章、免冠近期彩照的扫描件)、考生本人通过公开招聘方式取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记录公开招聘程序的聘用文件、介绍信或《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登记表》等)、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有效期内的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等扫描件。

注:以本人原籍为瑞安市报考的,还须提供有迁出瑞安市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以配偶户籍或原籍为瑞安市报考的,还须提供配偶户口簿或配偶迁出瑞安市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扫描件;以父母户籍或原籍为瑞安市报考的,还须提供父母户口簿或父母迁出瑞安市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父母身份证扫描件。

3.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每个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二)笔试

1.发放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等事项另行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笔试。笔试科目:非医学岗位考《综合应用能力》,医学岗位(岗位代码008、009、010)考《医学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三)资格复审

1.入围资格复审条件。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超过相应岗位选调计划数的3倍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选调计划数3倍的,以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若末位出现并列分者,则并列分者一起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等事项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材料。入围资格复审对象按岗位所需条件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2020年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市外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含有本人手写签名、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及盖章、免冠近期彩照)。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其中以本人原籍为瑞安市报考的,还须提供有迁出瑞安市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以配偶户籍或原籍为瑞安市报考的,还须提供配偶户口簿或配偶迁出瑞安市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以父母户籍或原籍为瑞安市报考的,还须提供父母户口簿或父母迁出瑞安市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父母身份证。

(3)报名所需的学历证书。

(4)考生本人通过公开招聘方式取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记录公开招聘程序的聘用文件、介绍信或《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登记表》等)。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6)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7)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入围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围面试资格。

出现以上情况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者入围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70分(含),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重点对报名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面试时间、地点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折合而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含),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再相同的,另加面试。体检工作由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负责,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选调的,以及在办理选调手续前放弃选调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选调人员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交流手续,未在一个月内按规定办理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选调。人员岗位聘任根据选调单位的岗位空缺情况而定。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外,非经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在现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4.交流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二)因已经专项安排市外优秀教师选调考试,市外教师编制事业人员不得报名此次选调。

(三)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的,或人事档案不齐全的,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或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工作过程中,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开选调过程中有关事项,请关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ruian.gov.cn/col/col1362893/index.html。

咨询电话:65812876

 

   附件:1.2020年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市外事业人员岗位一览表.docx

         2.2020年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市外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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