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公开选调参公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苍南县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决定在苍南县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岗位
苍南县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中层副职1名。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选调对象除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身体健康外,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5、有两年及以上的文秘工作经历或有两年及以上的规划工作经历;
6、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其中乡镇工作满5年(年限计算截止至2020年5月31日);
7、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正在受处分期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或者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二、选调办法
本次选调采用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至6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所需材料:《苍南县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公开选调参公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经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后,将报名表(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新参加工作人员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岗位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盖章)报送至苍南县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301办公室。(报名地点:苍南县河滨东路1025号,报名咨询电话:0577-68755918。)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资格审查结果将会及时反馈给报名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人数不足2:1的,取消本次选调计划。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协作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选调计划,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负责。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入围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
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确定人员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苍南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要求
录用人员必须在中心选调岗位上服务满三年。
三、组织实施
本次选调工作由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及选调过程中有关事项由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解释。监督举报电话68755918。
苍南县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