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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28 17:32:00 点击:
 

  因工作需要,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国有企业编制)。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服从组织分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具体岗位及要求

  1.招聘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8年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同一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8年6月6日-6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洞头区北岙街道人民路16号区人力社保局二楼)。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未取得毕业证书,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2.报考人员提交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

  3.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取得相应招聘岗位考试资格。

  4.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具体事项将会在洞头区政府网(http://www.dongtou.gov.cn/)、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http://www.dtrcfw.com/)和“洞头人才公共服务”微信平台公布,届时持本人身份证到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201室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形式。

  1.笔试

  (1)考试科目:《基本素质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两门成绩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2)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凡在面试3天前,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区人才公司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六、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所有项目相同的,则另行加试选择。

  七、体检、考察

  1. 体检工作由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2.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宜聘用”的、体检或考察自愿放弃的,其空缺岗位在报考该岗位合格分数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洞头区政府网和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公布。

  4.体检与考察标准、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洞头政府网和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

  3.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18年7月15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书或所提供的毕业证书信息与报考职位不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岗位在报考该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注意事项

  1.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3.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间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十、其它

  1.薪酬待遇按区国资办规定执行。

  2.聘用后的人员服务期限须达5年及以上,方可办理流动手续(除考取本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外)。

  十一、本《公告》由区国资办、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2018年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岗位一览表

  2. 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表

  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8日

  2018年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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