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乐清市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入围人员体检通知
有关考生:
根据《2024年乐清市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工作安排,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与心理品质测试时间。定于2024年12月31日(星期二)统一组织体检与心理品质测试。请考生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体检费350元和心理品质测试费60元(电子支付),于2024年12月31日早上8点到乐清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8楼818会议室集中,统一参加。谢绝其他人员陪同。
三、体检标准。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四、根据《2024年乐清市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不按时间、地点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如遇其他特殊重要原因不能参加体检的,必须提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并经同意后择日体检,并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完成体检(联系电话:0577-61882273)。
五、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六、体检与心理品质测试同步,两项费用均由考生自理。另外加检项目费用也需自理。
七、体检其他须知。
1.体检前三天内,建议考生合理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充足睡眠。体检前一天晚上8点以后禁食,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当天早上禁食、禁水,尿检留取中段尿。
3.女性考生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报到后即告知带队人员,勿做胸部X光检查。
4.为方便胸片拍摄检查,体检时着装要求:上衣无纽扣、无拉链、不佩戴项链,女性建议穿运动内衣,不穿裙装,不穿裤连袜,不穿附有金属的衣物。
5.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
6.报到后,不得再与外界联系,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并上交统一保管。
7.请考生积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考生的体检结果。
8.体检医师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请考生积极配合。
9.在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体检结束后,请即开通手机,以便有事联系。
10.在体检过程中如有违规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024年乐清市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