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瑞安市建设工程检测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公开招聘3名市场化用工人员公告
瑞安市建设工程检测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是瑞安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商业(竞争)类国有企业,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场化用工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及专业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年龄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被问责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考生学历必须为教育部认可,学信网可查询的学历。岗位要求的检测证书须在录用后3个工作日内转入本单位。以上岗位聘用人员列入用工计划数管理,但不纳入国有企业编制管理。
(三)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统一截止到报名时间结束。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程序
1.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统一在线下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内(2024年11月19日8:00至11月23日17:00)至检测公司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新的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地址: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滨江大道874号-892号
2.报名材料:报名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本人和户主页)、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检测上岗证、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准备原件核查。
2.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完整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有弄虚作假、欺骗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1.根据资格审核后的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含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同分的,以技能证书级别优先,如技能证书级别相同则以学历高者优先;若以上均相同,则另行加试。
3.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经用人单位面试后研究认为若无合适人选的,该岗位可以空缺。
(三)体检、考察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一)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与招聘单位约定时间后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且聘用人员必须在录用公示时间到期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入职手续同时办理相关证书转移注册手续,如聘用人员不服从安排,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岗位要求工作年限、工作经验和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及相关证明,两者间应存在强关联性,两者间逻辑关系不吻合的视同不具备年限要求。
(四)本次招聘人员列入用工计划数管理,但不纳入国有企业编制管理。
(五)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或公示期间不合格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以及公示期间、公示期结束至报到入职期间主动放弃入职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进入考察、体检等程序。
(六)未尽事宜由瑞安市建设工程检测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研究决定。
瑞安市建设工程检测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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